- 2026年02月04日
- 所属分类: 项目公示
- 本文作者: 佚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2018年12月29日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实施)中的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
《安宁博桓经贸有限公司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编制完成,准备报批,进行报批前,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详见附件。
安宁博桓经贸有限公司
2026年2月4日
安宁博桓经贸有限公司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pdf
安宁博桓经贸有限公司低品位磷矿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书全文本.pdf